审计科在院长、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对医院及科室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医院及科室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其工作职责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医院及科室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医院及科室的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医院及科室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医院及科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医院及科室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医院及科室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医院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八、协助医院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九、根据科研工作要求,对相关的科研项目进行审计。
十、对医院的基建维修项目的预算进行审计,或者协助社会审计机构的外审工作。
十一、对医院的基建维修项目的工程造价决算进行审计,或者协助社会审计机构的外审工作。
十二、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