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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一、在院所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工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院所党委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涉及到工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民主讨论。

三、围绕院所党政中心工作,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汇报。

四、配合院所党委,做好职工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思想素质。

五、发动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院所民主管理工作,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取工会小组及职工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会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七、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八、坚持调查研究,善于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所党委反映,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

九、积极组织文体活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提高职工素养。

十、协助院所党委做好创先争优的评比表彰工作,并组织工会的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按照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部门、卫健委、教委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食堂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