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通知,对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
我院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即将启动退费办理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结合实际情况,经过讨论研究,自2021年3月1日起,按照住院时间进行分段退费。具体安排如下:
1.退费人员范围:
符合“应检尽检”人员,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产生的核酸检测门诊费用。
陪护人员的退费应与住院患者采取“捆绑式”退费,原则上不能单独为陪护人员退费。
2.办理退费时段:
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患者及家属的在院等候时间,我院采取分时段退费。
自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仅针对入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患者进行退费。
其他退费时间安排,请关注我院官方公众号。
3.退费时间:
我院退费办理时间为周一到周日08:00-16:00。
4.办理退费地点:
门诊楼:二楼挂号收费处9号窗口。
后期退费地点如涉及调整,我院将及时于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
5.办理退费手续所需材料:
患者及陪护家属需凭以下证明材料,来院后到上述指定的办理窗口办理退费:
(1)患者及陪护家属的医保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如本市户籍人员无身份证的请携带户口本(原件)。
(2)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在入院前产生的核酸检测门诊费用相关原始票据。
(3)患者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住院结算票据。
6.注意事项:
(1)已打印正式报销票据的患者,请务必携带原始票据前来办理退费。
(2)因医院需要系统档案核查票据信息,对于丢失核酸检测门诊票据的患者和陪护家属,如果当天办理不了退费工作,我院将做好登记,另行安排退费,敬请谅解。
7.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周一至周日工作时间(08:00-17:00)可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22-59560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