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 | 朱宪彝纪念医院住院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0-07-06 浏览次数: 868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的总体部署,降低医院感染风险,保障患者就诊安全,规定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拟来我院住院的所有患者,在患者正式办理入院前,须提供我院或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即本人及其陪护家属(固定一人)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安排住院、陪护。

    我院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指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除可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有需求人员也可以在我院进行核酸检测。

    (一)挂号:

    患者在接到预约住院通知后,及时挂科室医师门诊号或急诊号(人工窗口或者自助机及科瑞泰线上挂号均可)。

    (二)开具检查申请单:

    挂医师门诊号或急诊号的患者由医师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

    (三)缴费:

    通过自助机具或人工窗口进行缴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为120元/人份(具体见津医保局发(2020)54号)。

    医保支付范围具体见津医保局发(2020)30号文件。

    (四)检测时间与地点:

    缴费后在规定的检测时间内至综合楼一层核酸标本采集处,见图中标识进行标本采集工作。

    检测时间安排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6:30

    ■节假日检测时间,与门诊安排同步。

    (五)报告出具:

    患者可在工作时间(6:00-17:00)自助报告打印机取纸质报告。

    请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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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