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对申报者进行现场评审,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推荐邢苑薇同学参加“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11月20日期间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李霈 联系电话:8333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