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凡是学校在党群、行政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载体材料,均属党、政档案。
2、党、政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3、党、政文件应严格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4、党、政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应实行“三纳入”,即纳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四同步”管理: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党、政档案工作。
5、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兼职档案人员,协同档案部门认真做好党、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归档范围的确定
(一)原则
1、归档的党、政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作用、凭证作用与研究价值。
2、归档的党、政材料必须反映学校党政部门职能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党、政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彼此间的有机联系,照顾不同部门的不同特点。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务、行政(教学、科研、人事、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管理文件等)、工会、共青团等系统的内容。
2、归档的重点以本校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为主,特别是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其次才是上级和其他单位发来的文、电及附件。上级来文中,应以针对学校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为主。
(三)不归档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4、重份文件;
5、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6、未经会议讨论,未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和负责人签字(最后定稿除外);
7、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考的非证明材料;
8、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设性意见的人民来信;
9、学校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
10、本校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校无关的文件材料;
11、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12、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根据需要,如果以上内容需要作为参考,也可以选择作资料暂存)
三、党、政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
(一)形成积累
1、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均为立卷单位,分工归口立卷。
2、各立卷单位根据本单位历年文件材料形成规律,预计新的一年可能产生新的内容,参照《全球正规十大网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
3、每一个立卷归档单位的专职文书处理人员或兼职档案人员,在平时应严格按文书处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根据案卷类目分别归档。
(二)立卷
1、立卷原则
文件处理部门立卷应按问题、时间、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适当照顾保存价值,分类组卷,以能准确、全面反映学校真面貌和部门的主要职能活动,便于查找利用为原则。
2、立卷分工
(1)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地、市党委、人民政府、国家教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的文、电材料,综合性的,由收文单位立卷归档。
(2)以党委、学校名义的发文,由党办、校办分别立卷归档。以部门名义的发文,由各部门立卷归档。两办联合发文的,由党办立卷归档。
(3)职能部门以党委和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的专门会议所形成的材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4)校内各单位向党委、学校的请示报告正文及相应的批复、批转的原件,由党办或校办立卷归档;请示报告的原稿及批转、批复的复制件,则由报文单位立卷归档。
(5)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非主办单位只保存复制本。
(6)各临时机构、撤销机构形成的材料,应于机构撤销前做好整理工作,移交学校档案部门保存,任何人不得带入其他单位。
(7)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由承办单位立卷归档。
3、立卷程序
按照归档时间要求由兼职档案人员按案卷类目将文件收齐归档,并对文件进行调整检查,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检查案卷的文件成分。文件是否收集齐全完整,同时检查案卷有无不需要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
(2)检查案卷文件的联系。依照案卷类目,纠正案卷之间文件归档不统一,相互混淆重复或拆散文件联系的现象。
(3)检查案卷文件保存价值。查看各案卷中文件保存价值是否有差异,各部分之间是否一致。
(4)检查案卷文件数量。一般不超过200页。对同一文件数量多的,宜酌情适当分卷。问题单一,文件数量少者可组成薄卷。
4、立卷分类
分年度:先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批复年度;跨年度的规划、计划一般可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一般可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跨年度的非诉讼案件材料,应归入结案年度;法规性文件归入公布或批准年度;按学年处理的文件归入专门年度。
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反映的问题、事务分开。
分期限:将文件按照规定的不同保管期限分开。
5、立卷组合
基本要求:立卷组合一般应以问题为主,兼顾其它特征,使之联系紧密。
组合形式:一般按下述内容和顺序进行:
(1)会议文件,按会议的届次组合,可以一会一卷、一会数卷或数会一卷;
(2)非诉讼案件,按立卷问题或人头组合,可以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3)人民来信材料,可按信件作者,信件的处理形式或信件反映的问题组合;
(4)统计、报表、名册等文件,按照格式名称组合,根据文件的数量,可组成一卷或数卷;
(5)学校管理和专业活动形成的业务文件、调研材料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
(6)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责任者或名称组合;
(7)简报按名称或期号组合;
(8)其它文件材料可按照特殊的形式组合。
6、卷内文件材料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
(1)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
(2)正件在前,定稿及附件在后;
(3)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4)非诉讼案件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5)其它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列。
7、对在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修补和裱糊;对较大的表格,要适当的折叠;拆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
8、成卷装订的卷内文件编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码;页号的位置在每面材料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
9、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1)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
(2)责任者:形成该文件的单位或对该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
(3)文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4)日期:文件形成的时间。填写时可省略“年”、“月”、“日”字,用八位数字表示。
(5)题名:即文件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
(6)页号:卷内文件页码的编号。
10、填写卷内备考表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2)立卷人:由组成本卷的责任者签名。
(3)检查人:由对案卷质量进行审核的责任者签名。
11、拟写案卷标题。要求结构完整,一般应准确概括卷内文件主要责任者、内容。
12、案卷应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三)归档验收
文书立卷部门整理好案卷,经学校档案部门检查合格后,填写档案交接收据,在次年六月以前,双方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办理移交,并各执一份存查。
四、党、政档案工作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各院(系)、职能部门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季度或每学期研究一次档案工作。
2、加强与学校档案部门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的质量。
3、做好文秘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二)各立卷部门兼职档案干部职责
1、坚持平时立卷,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制定其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
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简明扼要。
4、主动接受学校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部门归档。
5、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