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数据收集汇总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13-11-08 浏览次数: 1441

 
      该统计工作包括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上报、存档等程序。
     一、数据的收集
      数据统计的截止时间为每个学年的8月31日24时,每个学年伊始,由校办的统计负责人员为数据收集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布置具体统计内容。
      二、数据的录入
      布置数据收集任务后7-9个工作日后,各相关部门数据负责人员到校办在数据平台上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三、数据的审核
      各部门上报数据前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后方可进行数据的录入,生成全校数据后需由校长、分管校长、校办主任审核后方可进行上报。
      四、数据的上报
      数据审核通过后,收统计数据平台成生电子版本并打印纸质表格2份上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由于各部门实际数据统计差异,整个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工作必须于每个学年10月底前录入、审核完成。
      五、数据的存档
      各部门签字、盖章报送的纸质版材料由校长办公室存档,全校报表则交给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