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2021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8 浏览次数: 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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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1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望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筛选,按限额数申报。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设置

1. 自然科学研究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设重点项目,只设立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获资助项目经市教委认定后,纳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

2 .自然科学领域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推荐以及天津市一流学科推荐;自然科学领域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4 .研究期限: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为3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2年。

5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本项目资助(包括原市教委立项的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一次资助。

请于2021121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院系盖章)以及《2021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院系盖章)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jh@。请注意使用新版本的申请书及汇总表模板。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2021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学科分类与代码(国标20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