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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日期 2020-07-01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一、项目背景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将在冠状病毒研究领域联合支持金砖五国科学家携手开展科研合作与攻关,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二、2020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1、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COVID-19 vaccines and drugs, including repurposing of available drugs,申请代码1请选择H10、H30,并尽量填写至最末一级;

      2、Genomic sequencing of SARS-CoV-2 and studies on the epidemiology and mathematical modelling of the COVID-19 pandemic,申请代码1请选择H19、H26,并尽量填写至最末一级。

      请注意,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资助年限2年,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说明

      2020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8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二)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自资助机构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各自资助机构提交申请;

      (三)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BRICS(国际组织)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NSFC-BRICS(国际组织)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提交申请书要求

      项目申请应由金砖五国中的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项目征集办公室的联络及向http://ams.rfbr.ru/BRICS申报系统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2020818日下午15

      详情见英文征集指南: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27。

      除此以外,中方申请人不论是否担任LPI,均须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交一份中文申请书。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中方申请人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ICS(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请将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填写并已经于莫斯科时间2020年8月18日下午15时前向http://ams.rfbr.ru/BRICS申报系统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电子版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无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四)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71日至2020821日下午16;外方合作者须在各自资助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资助机构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乐君,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7780, 6232 6998

      邮箱:zhanglejun@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86-10-6231 7474

      外方资助机构联系人联络方式可通过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27查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