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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日期 2020-06-09   来源:   作者:  【 】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其中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三类项目。经双方协商,2021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项(一般为2项在华会议,2项出国会议)。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A-H下属学科代码,并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对于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城市间交通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会专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四)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9个月(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执行期范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 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日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JSPS(中日)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

      合作交流项目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双边学术研讨会项目具体步骤: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符合本指南要求的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时,须将该合作交流协议(附件1)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在合作协议中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进行签署。

      2. 双边研讨会项目的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时,须填写本指南所附的英文申请书(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三)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及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限填写序号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制定详细预算。

      (四)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68日至20209316时。

      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结果公布

      资助结果预计于2021年1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张乐君 孙姝娜

      电话:010-62327780 62325454

      Email: zhanglejun@nsfc.gov.cn

      sunsn@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 7474。

      日方联系方式:kenkyouka13@jsps.go.jp

       03-3263-1755, 2367, 1860

      

      附件:

      1.合作交流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2.双边会英文申请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