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评审、异议处理中承担相应责任。
(一)提名资格和条件
详见《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1)。
(二)提名申请
1.专家提名。提名前,由责任专家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JL@tj.gov.cn。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2.单位提名。请于7月29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老师汇总反馈本单位2022年各单位拟申报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情况表(附件4),科技处汇总申报意向后,再进行系统账号分配、填写、公示等后续提名工作。
(三)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各单位要加强公示范围、方式、内容等管理,防范关键敏感信息泄露。
二、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为所提名项目创建填报账号,并组织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00至9月9日12:00,逾期无法提交。
(一)提名书填报。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使用项目填报账号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提名书》。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提名书审核。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提名意见》。
(三)提名材料提交。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线提交《提名项目公示及科研诚信审核情况说明》及各项目《提名书》。
重要提示:上述三个环节中,涉及盖章、签字的内容,须从系统导出后,盖章、签字(页面带水印),扫描后上传系统。
三、材料报送
(一)多媒体介绍材料
提名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须制作多媒体介绍材料。多媒体介绍材料包括PPT视频版及PPT版,长宽比建议16:9,不得加入背景音乐,不得出现主讲人画面。
PPT视频版格式要求:制作wmv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前三完成人录制,插播的含专业配音的视频一般不得超过总时长的10%。
PPT版格式要求:.pptx或.ppt格式,不得加入配音,不需自动播放。
各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多媒体介绍材料刻录光盘,交到学校科技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多媒体介绍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纸质提名材料
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提名书。
四、注意事项
(一)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2021年9月9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1年9月9日前应用)。
(三)提名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五、联系方式
(一)系统技术支持
王欣宇 022-23106167,电子邮箱:program@tj.gov.cn
(二)科技成果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项目成果登记—办理成果登记,即可查询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办事服务—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即可查询办理程序、各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具体事宜可以联系科研院项目管理科进行咨询。
附件:
1.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
2.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
3.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各单位拟申报天津市科技奖情况表.xlsx
科 技 处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