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天津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发布时间: 2020-09-04 浏览次数: 1172

为做好我市2020年9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须配合所在学校(已毕业考生须配合原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由考点高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若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我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3.考前14天内,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考试当天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考生须提前一些时间到达考点,以免因体温检测等流程造成迟到。

5.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高校依据我市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但在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时,考生必须摘掉口罩。若考生拒绝摘口罩接受身份核对,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监考人员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我市作为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8.凡是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考试无法组织实施,或是经考点综合研判评估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经考点统一进行登记,考后可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