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医疗保险医药费用票据粘贴要求
发布时间: 2017-12-06 浏览次数: 925

1.粘贴时要区分医疗保险申报类别:

(1)申报门(急)诊大额: 申报的所有票据按医院级别(一、二、三级)分开,同级别医院为申报一人次,按照多人次分别粘贴在不同A4白纸上。

(2)申报门特、住院:提供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A4白纸上;

2.所有票据靠右粘贴,票据距右纸边2厘米。一张A4纸最多粘贴12组票据。一组票据包括一张医保收据、明细及相应的处方。

3.票据根据就医时间,自上而下鱼鳞式粘贴。粘贴时每组票据,上下错开0.5-1厘米。

4.每组票据(含挂号条)要在上下错开的间隙,自上而下编写顺序号。分页时,号码连续排序;

5.所有挂号条分别单独粘贴在A4白纸上。(门急诊挂号条也需按照医院级别分开)

6. 天津市急救中心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所以120救护车及其相关费用应按二级医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