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学院学习、工作和外来进入开放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 所有拟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须接受学校以及学院相关的安全准入培训,在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或科研活动。
第二章 责任体系与落实
第三条 学院负责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依托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实验室准入培训及考试。
第四条 各实验室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并核实其准入资格,禁止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五条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实验人员及其指导教师的责任。因违反准入规定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教育内容及方式
第六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七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以下简称在线学习)。
(二)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系统在线考试(以下简称在线考试)。
第四章 准入资格与流程
第八条 实验人员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进入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学习,取得在线考试合格证书并打印;
(二)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参加并完成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
(三)实验人员填写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由指导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门禁授权。其中,201细胞培养室由该实验室负责人授权,其他开放实验室由实验教学中心授权。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可在学院实验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学生/指导教师留存一份,实验室负责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者,视情况取消其准入资格(禁止准入时长为一周/一个月/一学期/永久)。须经过重新学习培训并经学院审核合格后方可再次准入。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1:相关实验室管理规定
附件2:开放实验室一览表
附件3: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相关实验室管理规定.pdf
附件2生物医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开放实验室一览表.pdf
附件3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2020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