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关于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及2023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各相关单位应认真阅读《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
具体要求如下:

1.2024220日前,各相关单位报送本单位重点类、人才类项目的申请书及项目清单电子版。学校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针对性修改及完善。

2.2024223日前:各相关单位自行安排并完成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评议、提出修改意见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对专家提出的审阅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请书。

3.2024223-202431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本单位的形式审查和查重工作。在此阶段,各相关单位应阶段性汇总项目申报情况,每周五下班前将申报项目明细表及统计表电子版上报至科技处。202431日下班前,申报项目明细表及统计表应由二级单位汇总后上报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kycjh@,纸质版应由二级单位盖章报送至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4.202432-13日:学校科技处组织进行统一的形式审查。

5.2024314-16日:系统在线审核。

请各部门组织好本单位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二、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及二级单位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二级单位应将结题材料中经费决算表审核盖章(校内各院系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支出明细,待财务处审核确认后,再填入系统,附属医院需提交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决算表),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二级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6.二级单位应于2024220前完成对结题材料的审核,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并于202435日前由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结题材料一份(双面打印)报送学校科技处,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三、其他注意事项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361日发布基础研究科研人员标识(Basic Researcher IDBRID),对拥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赋码。从2024年开始,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上将显示项目负责人BRID编码。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明细表.xlsx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统计表.xlsx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人才及重点类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