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受理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每项资助6万元。
(二)面上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市的原始创新能力。每项资助10万元。
(三)重点项目
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项目结束后应完成小试,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天津市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 申请单位要填写到学院;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2.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受聘人员,只能申请一项科学基金项目;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9年12月31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9年12月31日应未满57周岁。
(二)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必须符合《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津财教〔2017〕72号)的要求,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2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0年4月,青年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面上和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 项目负责人查重
(1)申请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参与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承担有未结题的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其他成员查重
同一人(包括未毕业的学生)参与3项及以上的项目,不再支持。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 .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17〕10号)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六)优先支持
1. 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或具有重大应用前景、有必要深入开展研究的项目。
2. 以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在优势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项目。
3. 重点引进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
(二)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院系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并将申报书和申报清单(附件2)电子版发至fengdai@。纸质版申报清单加盖公章后交至科技处。
(四)其他
1. 各院系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2. 为提高申报质量,各院系必须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推荐,包括依托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